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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逸真】楼下那个弹吉他的(短篇一发完)
现代AU,歌手风天逸x画家羽还真。
重阳节贺文。
又为召集神龙多加了颗珠子。
逸真的兼容性真的是太好了。
人生的每个相遇都是久别重逢。
楼下那个弹吉他的
都说人在搬家的时候,最少要去看三次。
白天一次,晚上一次,周末一次。
这样才能知道周边环境是个什么样,住进去后不会后悔。
羽还真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,他房子到期刚好碰上画展赶稿,只能求了在中介的好友向从灵帮忙,没怎么深思熟虑,就搬进了现在的新家。
三层的小楼,一楼是几间面铺,二楼是一个仓库,三楼是三个房间。楼建在车站附近,小吃便利店一应俱全,还算方便。
羽还真看了三楼中间的屋子,又是顶楼又有两张窗子,通风好,适合他那些画,干得快。
他周一早上搬进去,刚好见一楼的店铺开门,他跟老板娘打了招呼,原来是卖鞋的。二楼便是她家的仓库。
老板娘人很好,说常来光顾啊。
羽还真笑笑,他画画,又不费鞋。
就是这么个邻里和睦的地方。
住了一个星期,虽说是车站,意外的很安静,羽还真虽然是搬家了,可家里的东西左右都是画材和画具,他平时也只是窝在家里画画,没什么不适应的,羽还真对新家很满意。
直到周日下午。
每天十二点半到一点半,是羽还真固定的午睡时间,这天却被很大很刺耳的一声“锵”给吵醒了。
接着便是不间断的“铮铮咚咚”。
羽还真刚想着是有人在练吉他,就听见鼓点和贝斯也加进来。
他还没闹明白,就传来“嗷~”的一声嚎叫。
我的妈这是个重金属乐队吗?这是在干啥。
羽还真觉得自家的地板都在配合着声音震动。
这声音好像是一楼传来的。
羽还真带着不好的预感,下楼去看个究竟。
一下楼,就遇见卖鞋的老板娘正坐在门口的阳光里,惬意的摘着豆角。
“大姐,你今天不开店吗?”羽还真走上去问——从外面听来唱歌的声音小了很多。
大姐更像是没听见那撕心裂肺的歌声一样,跟羽还真打个招呼:“哎,是,我周末休息,不开店。你要出门啊?”
“嗯,”羽还真点点头,又说:“也不是,大姐,我问一下,这歌声是怎么回事啊?”
“哦哦,对,你才来了一个星期。”大姐说,“那边是个小酒吧,每周日晚上都有一群孩子来表演的。这是他们在练习呢,一会儿就完事。”
羽还真听着有点儿不好,这才是练习,晚上还有真格的啊?
“那您住这儿不嫌吵啊?”羽还真忍不住问。
“我这是铺子,我又不住这儿。”大姐摘好豆角,挑挑捡捡看看盆里有没有没摘干净的。
“那您在这摘豆角?”
“这是要给那帮孩子做的晚饭,不聊了,我还得把鱼给拾到了。”
大姐站起身,拿了小马扎走了两步,开了门进去。
羽还真才发现这里还有个门,跟墙一个颜色,中间像是金属的锈一样画了一个叉叉,不仔细看会被当成被弄脏了。
藏的够隐蔽的,羽还真住了一个星期,都没发现这还有个小酒吧。
大姐你的生活真丰富多彩。
午睡是不成了,房间里又很吵,羽还真只好去车站附近的咖啡厅坐着,给向从灵打电话抱怨。
“你要的急,我也没办法,你也体谅体谅我,”电话那头的向从灵像是早想好的说辞,“不瞒你了,酒吧是我表哥开的,你住的这楼都是他的,要不是有这层关系,上哪儿给你找这么好的房子的。”
“就周日几个小时,你就忍忍吧。”向从灵说着挂断了电话。
羽还真一想说的也是,平时住的都挺好的,每周就那么几个小时,忍忍算了。
他也没时间和精力再搬家。
如此从三月到九月,每到周日,楼下的重金属一响起来,他就带上耳机看枪战电影。
这天又是一个周末,他看好时间放下画笔,打开电脑抓起耳机。
“峥—”
楼下的吉他音准时响起,却不是以往的刺耳尖锐,而是静静淡淡的,像一声多情的叹息。
羽还真一愣,耳机抓在手里没动。
伴着一阵清新自然的前奏,一个男声唱到:“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……”
声音清亮温柔,羽还真静静听着。
他记得他的音色,这就是那个唱重金属的声音,却不知道他唱民谣的时候,竟然如此不同。
羽还真呆立着听了三首,终于没忍住激动和好奇心,换了衣服下楼。
他在门前深呼吸了三下,拉开门走进去。
酒吧不大,比他想的还昏暗些,墙上画的都是骷髅一类的朋克图案,唯一柔和的光线打在舞台上,舞台边的围着些人或站或坐,边听歌边摇手。
羽还真到吧台坐下,越过人群去看那个唱歌的人。
二十来岁,高高瘦瘦,浓眉凤眼,手指修长,灯光下白的像玉。
老板过来招呼,给他上了杯啤酒。
“我还没点……”羽还真迟疑。
“第一次进店的客人,免费赠送!”老板开朗大方的说。
“您怎么知道我是第一次来?”
“我记性好。”老板对他笑笑眨眨眼。
台上那人刚弹完一首歌的尾音,将吉他放到支架上,周围的人群纷纷鼓掌。
“他是我们这儿的主唱,叫风天逸。”老板见羽还真一直盯着舞台,好心给他解释。
“哦,嗯。”羽还真没来由的升起一股羞涩,有些心虚。
风天逸下了舞台,往吧台这边走过来,示意老板给他一瓶啤酒。
羽还真突然又有点儿紧张。
“你第一次来吗?以前没见过你。”风天逸对他示意个碰杯的动作,羽还真忙拿起杯子给他碰了一下。
你们这的人记性都这么好吗?
羽还真脸上挂满不可思议。
“噗—”老板看着羽还真的表情笑出声,拍拍他的肩膀:“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记性这么好。”
“他这是在酒吧里的搭讪专用语。”
“喂!”风天逸被拆穿,也不生气,装模作样的对老板挥了挥拳头。
羽还真被他俩逗笑了。
风天逸喝了口酒,毫不避讳的看着他。
察觉到风天逸的视线,羽还真问:“你今天怎么不唱重金属了?”
“今天是九九重阳特别怀旧专场。”风天逸突然想到什么:“你怎么知道我平时唱重金属?”
“我住在楼上。”羽还真一出口才感到有点儿不妥,第一次见面就告诉人家自己的住处。
风天逸却没做什么多余的表示:“我唱的民谣不好吗?”
“不,很好。”羽还真喝酒了有点儿晕晕的,“我喜欢你唱的民谣。”
他看着风天逸,像在看自己的一段往事。
他高一时的初恋,就是同班上一个会弹吉他唱民谣的男生。那时同性恋还不像现在这样,没有喜欢的权利和勇气。
他已经忘了那个人的长相,对民谣和吉他的好感,却留了下来。
如今这个好感,又延伸到面前的风天逸身上。
“你是画画的吗?”风天逸问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你身上有画廊的味道,”风天逸倾过身来,抓起他的手:“手上也还粘着颜色呢。”
“我平时有在画廊打工。”
羽还真没问,风天逸好像迫不及待的想让他了解自己。
羽还真让他攥着手,毫不掩饰自己的好感,含着笑意问他:“过了今天,你还唱民谣吗?”
风天逸也笑的好看:“每周的演出两小时,你来,我就为你唱一个小时的民谣。”
“但是你也要听前一个小时的重金属。”这是风天逸的骄傲。
羽还真凑上前去,将唇靠在风天逸的耳朵边上,轻轻的说了声:“好。”
这一次,他不想再错过。
反正重金属什么的,他都听了大半年了。
END
想写一个简单的相遇。
对你一见钟情,是因为你刚好是我爱的样子。
这文。
完结了。
有后续。
打的自己脸疼or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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